21有几个因数

4个

21所有的因数是:1、3、7、21

21的全部质因数有:3、7

因数,数学名词

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

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不考虑0。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时候不要求B≠0。

相关知识

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於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还有争议)

2是最小的质数。

4是最小的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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