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www.helong.gov.cn)

和龙市隶属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南部,地处长白山东麓,图们江上游北岸,东与龙井市接壤,西与安图县毗邻,北与龙井、安图两市县搭界,南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境北道、两江道隔图们江相望。人口314995人(2011年末),其中多数是朝鲜族,占总人口的51.53%。面积5068.62平方公里(2013年)。2015年,和龙市实现生产总值54.5亿元。和龙市素有"歌舞之乡"、"金达莱故乡"的美誉。1883年,清朝政府与朝鲜王朝签订《吉林朝鲜商民贸易地方章程》,“和龙峪”一名始见于《章程》中,“和龙”满语之意为“山谷”。和龙市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腹地,是联合国拟定的图们江域大“金三角”中方的一个支点。东直距中俄边境仅60公里,直距日本海80公里;南直距中朝边境10余公里。2016年11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7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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