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卫生局

娄底市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46个,实有床位10325张,人员129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653人,村卫生室2948个。市直卫生系统共有直属医疗卫生单位11个,其中正处级2个(市中心医院、市卫校),副处级4个(市卫监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级5个(市中心血站、市中医院、市骨伤医院、市医疗仪器站、市药采中心),有在职人员1958人,离退休人员293人。局机关有在职干部职工41人,其中处级干部15名:局党组成员9名,非党副局长1名,其它处级干部5人;内设科室10个;挂靠归口我局管理的有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正科级)、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正科级)等3个机构。基本情况娄底市现辖5个县(市、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93个乡镇(办),3275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8117平方公里,总人口415万。2007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446.7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32.8亿元,财政支出53.98亿元,卫生事业投入8583.51万元,同比增长14.75%,总支出的1.59%,其中市本级2997.38万元,全市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46个,实有床位10325张,人员129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653人,村卫生室2948个。市直卫生系统共有直属医疗卫生单位11个,其中正处级2个(市中心医院、市卫校),副处级4个(市卫监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级5个(市中心血站、市中医院、市骨伤医院、市医疗仪器站、市药采中心),有在职人员1958人,离退休人员293人。局机关有在职干部职工41人,其中处级干部15名:局党组成员9名,非党副局长1名,其它处级干部5人;内设科室10个;挂靠归口我局管理的有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正科级)、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正科级)等3个机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卫生政策法规,拟定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全市卫生资源配置;2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学生;4依法管理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组织指导卫生改革;5实施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政策措施;6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7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抓好中医工作;8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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