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简称。该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将各类进出口业务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国家职能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
电子口岸目前有中国电子口岸和各个地方的电子口岸,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建设各个地方的电子口岸。
中国电子口岸是国家进出口统一信息平台,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将分别掌管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的口岸公共数据中心,为各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跨部门、跨行业的行政执法数据联网核查,并为企业提供与行政管理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联网办理进出口业务的门户网站。目前,中国电子口岸已经与海关、国检、国税、外管等执法部门联网,提供了海关报关、加工贸易、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等业务功能。中国电子口岸目前主要开发全国统一的执**能和网上备案、数据报送企业办事业务。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建设各个地方的电子口岸。
作用:
1.实现各有关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 。
2.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的业务沟通。
3.提高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 。
4.降低企业的贸易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
5.有利于提高对外贸易业务操作的透明度。
流程:
在现行的“电子口岸”企业用户新入网资格审核、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及办理操作员卡、报关员卡业务过程中,企业需自行到各个部门进行审批。由于各个部门办公地点分散且对外办公时间各有不同,给企业的审批工作造成较大的不便。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制卡中心提供企业部门审核代办服务,并承诺在递交资料次日起第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发生自然灾害、电脑网络故障等原因除外)。
1、企业办理各项业务需审批部门时,可向制卡中心提出要求代办服务;
2、制卡中心核对业务所需资料无误后收取企业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作录入数据及审批用,向企业发放“代办业务受理回执”(以下简称代办回执);
3、递交资料次日起第7个工作日,制卡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企业审批已完成,企业可凭单位证明、代办回执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到制卡中心领取法人卡、操作员卡及相关证件原件。
注:1、企业相关证件原件须留在制卡中心以用于进行部门审批,如企业急需使用,可提前一天电话咨询制卡中心后,凭单位证明及代办回执到制卡中心领取证件原件,审批日期将由企业交回证件原件次日起重新计算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