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公安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盟市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机关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自治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网站基本信息

网站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网站网址:www.nmgat.gov.cn

营销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