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投诉华为云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5月25日讯,长达半年之久的有关华为云和阿里云涉及一桩千万级别政府公有云服务采购的项目纠纷,终于有了结果。经过审查,被认为证据不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因此,对此投诉予以驳回。

涉事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培训平台转型升级公有云租用项目”。到2017年,公有云服务即将到期,为保障网络培训平台继续稳定可靠地提供服务,决定继续采购周期为三年的公有云服务。华为软件以1050万人民币的报价拿下了该项目。但是参与招标的阿里云对结果不服,认为华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此事进行了投诉!

财政部对此进行了调查。5月22日,财政部发布570号采购处理公告,宣布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华为软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因此,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确实提到,华为云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部分认证证书的确不符合招标相关要求,但是扣除相应得分后,华为云仍然在招标中排名第一,不影响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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